107 年 ·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2 單選

消費者保護法關於企業經營者對於廣告內容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1. A製作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2. B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從事與分期付款買賣有關之交易時,應於廣告上明示應付所有總費用之年百分率
  3. C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4. D企業經營者得預先約定限縮信賴該廣告之賠償責任範圍

正解 C — 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1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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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第 22 條之 1 與第 23 條就廣告所設的義務分配——誰要確保廣告真實、誰要負連帶責任。

正解理由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23 條第一項,「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C 項與條文文義完全一致,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錯在義務主體。《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第一項課予「企業經營者」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對消費者所負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之義務,媒體經營者並非該項的義務人。
  2. B錯在交易類型。《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之 1 第一項所定應於廣告上明示應付所有總費用年百分率者,是「與信用有關之交易」;分期付款買賣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21 條是以書面契約載明頭期款、價款差額與利率,並非廣告記載事項。
  3. C正確。《消費者保護法》第 23 條第一項以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為主觀要件,令其就消費者因信賴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4. D錯在得否預先約定。《消費者保護法》第 23 條第二項明定前項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企業經營者無從以事前約定限縮賠償範圍。

記憶點

確保廣告真實是企業經營者的義務,媒體須「明知或可得而知」才連帶,且此連帶責任不許預先限制或拋棄。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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