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單選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一般地價稅的基本稅率為多少?
- A百分之十
- B百分之五
- C千分之十
- D千分之十五
正解 C — 千分之十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4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土地稅法》所定一般地價稅的基本稅率,以及與《土地法》舊制稅率的區辨。
正解理由
依《土地稅法》第 16 條第一項前段,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部分才依同項各款自千分之十五累進課徵至千分之五十五。《平均地權條例》第 19 條亦以千分之十為基本稅率,兩者一致,故選 C。
逐項排除
- A百分之十等於千分之一百,是基本稅率的十倍;《土地稅法》第 16 條第一項各款的累進稅率最高也只到千分之五十五,並無此數。
- B百分之五同樣不見於《土地稅法》第 16 條第一項的基本稅率或各級累進稅率。
- C千分之十即《土地稅法》第 16 條第一項所定的基本稅率,同法第 20 條的公有土地也是按基本稅率徵收地價稅。
- D千分之十五是《土地法》第 169 條「地價稅以其法定地價數額千分之十五為基本稅率」的規定;在《土地稅法》第 16 條第一項,千分之十五則是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部分的第一級累進稅率,不是基本稅率。
記憶點
地價稅基本稅率千分之十,自用住宅千分之二,公共設施保留地千分之六。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