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單選
甲所有的 A 地與乙所有的 B 地相鄰。下列何者正確?
- AA 地兩面環山、第三面環河,僅能經過 B 地通行於道路,則甲須經乙的同意,始得取得對 B 地的通行權
- BA 地一面環山、一面環河、一面接著大馬路、一面緊鄰 B 地,甲聽信風水師的建議,將面臨大馬路的那一面築起無門的高牆因此無法通行,則甲須經乙的同意,始得取得對 B 地的通行權
- C袋地通行權性質上並非供役地所有權本質上的限縮
- D若甲在 A 地上蓋房子,因為土地測量單位的疏失,該建築有 30 公分越界到 B 地,此時乙得知此狀況,若沒有馬上阻止,則之後仍可請求甲拆屋還地
正解 B — A 地一面環山、一面環河、一面接著大馬路、一面緊鄰 B 地,甲聽信風水師的建議,將面臨大馬路的那一面築起無門的高牆因此無法通行,則甲須經乙的同意,始得取得對 B 地的通行權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民法概要」第 19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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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袋地通行權的成立要件與任意行為的排除,以及越界建築中鄰地所有人的異議時點。
正解理由
依《民法》第 787 條第 1 項,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甲的 A 地原本一面接著大馬路,是他自己築起無門高牆才不能通行,正落在條文所排除的任意行為,法定通行權不成立,要通行 B 地就只能另外取得乙的同意,故選 B。
逐項排除
- A錯誤。A 地兩面環山、第三面環河而僅能經 B 地出入,是客觀上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依《民法》第 787 條第 1 項本文,通行權本於法律規定而生,不以乙同意為要件,甲僅須依同條第 2 項於必要範圍內擇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支付償金。
- B正確。理由如前述。
- C錯誤。《民法》第 787 條第 1 項課周圍地所有人容忍通行的義務,是相鄰關係就所有權內容所設的法定限制,被通行的土地其所有權因此受到限縮,並非不受影響。
- D錯誤。依《民法》第 796 條第 1 項,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應支付償金;本件越界肇因於測量單位疏失,乙知情卻不即異議,即失去拆屋還地的請求。
記憶點
自己造成的不通不算袋地;越界要當場喊,喊晚了只剩償金與請求購買。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