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不動產估價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2 單選

某一建築物重建成本為 800 萬元,經濟耐用年數為 40 年,物理耐用年數為 50 年,該建築物殘餘價格為 80 萬元,現已完工使用經過 10 年,請問該建築物以等速折舊計算時,每年折舊額為多少?

  1. A14.4 萬元
  2. B16 萬元
  3. C18 萬元
  4. D20 萬元

正解 C — 18 萬元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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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等速折舊型年折舊額的計算,以及折舊應以經濟耐用年數而非物理耐用年數為分母。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40-1 條第一款,等速折舊型之折舊額為建物總成本乘以一減殘餘價格率,再乘以經濟耐用年數的倒數;同規則第 65 條並明定建物折舊額計算應以經濟耐用年數為主。代入後每年折舊額為 180,000 元,即 18 萬元,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錯誤。14.4 萬元是把分母換成物理耐用年數 50 年,牴觸《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5 條以經濟耐用年數為主的規定。
  2. B錯誤。16 萬元是以 8,000,000 元直接除以物理耐用年數 50 年,既用錯年數,又漏扣殘餘價格。
  3. C正確。分子已扣殘餘價格、分母採經濟耐用年數,對應《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40-1 條第一款的等速折舊型算式。
  4. D錯誤。20 萬元是未扣殘餘價格,直接以 8,000,000 元除以 40 年,漏了一減殘餘價格率這一項。

演算步驟

  1. 年折舊額=建物總成本×(1-殘餘價格率)÷經濟耐用年數。
  2. 殘餘價格率=800,000 元÷8,000,000 元=0.1。
  3. 年折舊額=8,000,000 元×(1-0.1)÷40 年=7,200,000 元÷40 年=180,000 元。

記憶點

折舊看經濟耐用年數,分子先扣殘值:8,000,000 元的九成攤 40 年即 18 萬元。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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