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單選
不動產與其環境配合,以保持協調一致之利用,則其收益才能發揮最大化,例如在學校附近開設餐廳或書局等。此現象就不動產估價原則而言,是屬下列何者?
- A貢獻原則
- B均衡原則
- C供需原則
- D適合原則
正解 D — 適合原則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6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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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估價學理上的適合原則,指不動產的利用必須與其外部環境協調一致,收益才能發揮最大,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 條第 17 款最有效使用的判斷互相呼應。
正解理由
適合原則著眼於不動產與外部環境之間的搭配:學校旁邊開設餐廳或書局,是把建物與土地的用途調整到與周邊人口結構、活動型態相合,收益因而達到最大;均衡原則處理的則是不動產內部各構成要素的組合是否得宜,兩者一外一內。題示情境明白指向與環境配合以保持協調一致之利用,屬外部協調,故選 D。
逐項排除
- A貢獻原則衡量的是不動產某一構成部分對整體價格所增加的貢獻度,例如增設電梯或停車位使全棟價值提高多少,處理的是部分與整體的關係。
- B均衡原則要求不動產內部各生產要素的組合適當,例如土地規模與建物規模、資本投入與勞力投入之間的搭配,方向是向內檢視而非向外協調。
- C供需原則說明價格由市場上的供給量與需求量互動決定,著眼於量的消長,與用途和環境是否契合無關。
- D正確。適合原則指不動產之利用須與其所處環境協調一致,學校周邊開設餐廳、書局即為用途契合環境而使收益極大化的例子。
記憶點
對外看環境選適合,對內看組合選均衡,看部分貢獻選貢獻。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