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單選
建築物屋齡 10 年,重建成本 2,000 萬元,若殘價率為 10%,經濟耐用年數 50 年,選擇等速折舊路徑的方法計算累積折舊額為多少萬元?
- A400
- B40
- C360
- D36
正解 C — 360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3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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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等速折舊路徑下建物累積折舊額的計算。
正解理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8 條第一項規定,建物累積折舊額之計算應選擇等速折舊、初期加速折舊或初期減速折舊路徑之折舊方法,本題已指定等速折舊。同規則第 40-1 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等速折舊型計算方式為 C×(1-s)×1/N,此即每年折舊額,乘以已經歷年數即得累積折舊額。代入後每年新臺幣 36 萬元、十年合計新臺幣 360 萬元,故選 C。
逐項排除
- A400 萬元漏扣殘餘價格率,係以 2,000 萬元除以 50 年再乘 10 年所得,少了《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40-1 條的(1-s)。
- B40 萬元同樣漏扣殘餘價格率,且只算一年的折舊額,未乘已經歷年數。
- C360 萬元係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40-1 條先扣殘餘價格率、除以經濟耐用年數,再乘屋齡十年所得。
- D36 萬元只是每年折舊額,未乘以已經歷年數,不是累積折舊額。
演算步驟
- 年折舊額 = 建物總成本 × (1 - 殘餘價格率) ÷ 經濟耐用年數 = 新臺幣 2,000 萬元 × (1 - 10%) ÷ 50 年 = 新臺幣 36 萬元/年;
- 累積折舊額 = 年折舊額 × 已經歷年數 = 新臺幣 36 萬元/年 × 10 年 = 新臺幣 360 萬元。
記憶點
先扣殘值再除年數,最後別忘了乘屋齡。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