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2 單選

依土地稅法規定,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者,在滿足規定要件下,其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下列有關免稅要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1. A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
  2. B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
  3. C依法完成徵收公告
  4. D經需用土地人證明

正解 C — 依法完成徵收公告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2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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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土地稅法》第 39 條第三項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者,於尚未被徵收前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的四項要件。

正解理由

依《土地稅法》第 39 條第三項,非都市土地「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並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其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準用同條第一項前段免徵土地增值稅;該項以土地「尚未被徵收」為前提,完成徵收公告並非其要件,本項與條文不合,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敘述正確。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是《土地稅法》第 39 條第三項的第一道要件,二者具備其一即可。
  2. B敘述正確。《土地稅法》第 39 條第三項明列須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即該非都市土地須已依法編定為適當之使用地。
  3. C敘述錯誤,為本題所選。《土地稅法》第 39 條第一項已就被徵收之土地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同條第三項處理的是尚未被徵收前的移轉,已完成徵收公告者即無適用該項的餘地。
  4. D敘述正確。經需用土地人證明為《土地稅法》第 39 條第三項的要件,同條第四項並授權財政部會同有關機關訂定證明之核發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記憶點

開闢或核定、完成編定、尚未徵收、需用土地人證明,四個要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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