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民法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3 單選

有關限制行為能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1. A滿 16 歲之未成年人寫遺囑時,仍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效力未定
  2. B16 歲之甲偽造身分證,使相對人乙誤信甲已滿 18 歲,而與甲簽訂買賣契約,該買賣契約有效
  3. C限制行為能力人為代理人時,代理人受領代理權仍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4. D法定代理人可以概括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

正解 B — 16 歲之甲偽造身分證,使相對人乙誤信甲已滿 18 歲,而與甲簽訂買賣契約,該買賣契約有效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民法概要」第 3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的效力,特別是使用詐術的例外。

正解理由

《民法》第 83 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16 歲之甲偽造身分證,使乙誤信其已滿 18 歲而締約,正是以詐術使相對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該買賣契約直接有效,不再停留在效力未定狀態,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民法》第 1186 條第二項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滿 16 歲之未成年人立遺囑不必經同意,本項錯誤。
  2. B完全符合《民法》第 83 條的詐術要件,以詐術破壞交易信賴者不再受行為能力制度的保護,契約有效,本項正確。
  3. C《民法》第 104 條規定「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限制行為能力人受領代理權的授與不必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本項錯誤。
  4. D依《民法》第 77 條,允許是就個別的意思表示而為;同法第 84 條的允許以特定財產之處分為範圍,第 85 條的允許以獨立營業為範圍,都有明確界限,概括允許一切法律行為與這三條的規範方式不合,本項錯誤。

記憶點

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謊稱自己已成年,就不再受保護傘遮蔽,《民法》第 83 條讓該法律行為直接有效。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同科相關題民法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3 題

→ 看完整「民法概要」歷屆題庫 · → 112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