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單選
土地承租人欲購買所承租土地供未來繼續使用,委託不動產估價師進行估價,其價格種類為何?
- A正常價格
- B限定價格
- C特定價格
- D特殊價格
正解 B — 限定價格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16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價格種類的辨別,《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 條所定限定價格的限定條件。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 條第二款,限定價格指具有市場性之不動產,在下列限定條件之一所形成之價值:以不動產所有權以外其他權利與所有權合併為目的、以不動產合併為目的、以違反經濟合理性之不動產分割為前提。土地承租人買下自己承租的土地並繼續使用,是把租賃權這項所有權以外的權利與所有權合併,正落在第一種限定條件,故選 B。
逐項排除
- A正常價格: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 條第一款,指經適當市場行銷及正常交易條件形成之合理價值,本題買方限於該承租人,交易並非在開放市場中形成。
- B限定價格:符合權利與所有權合併之限定條件,為正解。
- C特定價格: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 條第三款,指具市場性之不動產基於特定條件下形成之價值,其前提是估價條件的設定,與權利合併不同。
- D特殊價格: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 條第四款,指對不具市場性之不動產所估計之價值,本題土地具有市場性。
記憶點
限定價格三情形:權利合併、宗地合併、違反經濟合理性的分割。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