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單選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前之透天厝(僅有一所有權人)房地總價為 1,500 萬元,房地價值比為 1:9。若該基地素地價格經評估為 1,300 萬元整,請問該基地之權利價值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規定應為多少?
- A1,500 萬元
- B1,400 萬元
- C1,350 萬元
- D1,300 萬元
正解 C — 1,350 萬元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14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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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前,非屬區分所有建物之基地權利價值計算,《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26-1 條。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26-1 條,「權利變換前為非屬區分所有之建物者,應以該建物之房地總價乘以基地價值比率計算基地權利價值。但基地權利價值低於素地價值者,以素地價值為準」。本題透天厝僅有一所有權人,屬非區分所有建物,房地總價 1,500 萬元乘以基地價值比率十分之九為 1,350 萬元,高於素地價格 1,300 萬元,不落入但書,故選 C。
逐項排除
- A1,500 萬元:為房地總價全額,未乘以基地價值比率分算土地部分。
- B1,400 萬元:既非按房地價值比 1:9 分算所得,也不是素地價值。
- C1,350 萬元:1,500 萬元乘以十分之九,且高於素地價值,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26-1 條本文相符,為正解。
- D1,300 萬元:為素地價格;《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26-1 條但書僅於基地權利價值低於素地價值時適用。
演算步驟
- 公式:基地權利價值=房地總價 × 基地價值比率。
- 代入:基地價值比率=9 ÷ (1+9)=0.9;
- 1,500 萬元 × 0.9=1,350 萬元。
- 比較:1,350 萬元大於素地價值 1,300 萬元。
- 結果:1,350 萬元。
記憶點
非區分所有建物先乘基地價值比率,再與素地價值取高者。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