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民法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2 單選

10 歲的男童 A 去同學 B 家中一起打電動遊戲時,因一言不合吵起來,一氣之下摔壞 B 父甲新購買的筆電。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若摔壞筆電時 A 有識別能力,則由 A 單獨負責,甲不可向 A 之法定代理人乙求償
  2. B若摔壞筆電時 A 有識別能力,則 A 和其法定代理人乙必須連帶負賠償責任
  3. C若摔壞筆電時 A 無識別能力,則 A 無須負責
  4. D若摔壞筆電時 A 無識別能力,則由其法定代理人乙單獨負責,但乙可舉證免責

正解 A — 若摔壞筆電時 A 有識別能力,則由 A 單獨負責,甲不可向 A 之法定代理人乙求償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民法概要」第 1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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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民法》第 187 條無行為能力人與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責任,關鍵在行為時有無識別能力決定由誰負責。

正解理由

依《民法》第 187 條第一項前段,「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A 為十歲兒童,行為時若有識別能力,法律效果是 A 與法定代理人乙連帶負賠償責任,被害人甲得向乙請求全部給付,選項(A)卻寫成由 A 單獨負責且不得向乙求償,與條文不合,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錯誤。有識別能力時是行為人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責,不是行為人單獨負責,甲得向乙求償。
  2. B正確。與《民法》第 187 條第一項前段所定的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相符。
  3. C正確。同條第一項後段規定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人 A 自己不負責。
  4. D正確。無識別能力時由乙負責,而依同條第二項,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記憶點

有識別能力就大人小孩一起連帶,沒識別能力只找大人,大人再靠監督未疏懈脫身。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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