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2 單選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

  1. A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2. B受感訓處分之裁定確定,執行完畢後已滿三年者
  3. C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已滿三年者
  4. D受廢止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處分已滿五年者

正解 A —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2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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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6 條第一項所定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的消極資格,關鍵在各款究竟是「狀態」要件還是「期間」要件。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6 條第一項第二款,「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其經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該款以「尚未復權」這個持續中的狀態為要件,不隨時間經過而自行解除,須依法復權後才回復申請資格,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不得申請。此即《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6 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情形,該款未附任何年限,只要尚未復權,限制就持續存在。
  2. B得申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6 條第一項第四款所限制者為「受感訓處分之裁定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後未滿三年者」;本項既已執行完畢並滿三年,已不在限制之列。
  3. C得申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6 條第一項第三款所限制者,為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等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未滿三年者;本項已滿三年,限制已經解除。
  4. D得申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6 條第一項第七款所限制者,為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尚未執行完畢,或廢止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處分未滿五年者;本項已滿五年,不受限制。

記憶點

破產只問有沒有復權,感訓與詐欺背信侵占看三年,廢止證書看五年。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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