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單選
民法就夫妻財產制採類型法定原則,下列何者並非我國現行民法規定之夫妻財產制類型?
- A法定財產制
- B共同財產制
- C分別財產制
- D統一財產制
正解 D — 統一財產制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民法概要」第 20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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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現行民法所定夫妻財產制的類型清單。
正解理由
依《民法》第 1005 條,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民法》第 1004 條規定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本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為其夫妻財產制。約定財產制的內容分別見《民法》第 1031 條的共同財產制與《民法》第 1044 條的分別財產制。條文所列的類型即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三種,並無「統一財產制」,故選 D。
逐項排除
- A法定財產制是《民法》第 1005 條所定,於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時當然適用。其財產歸屬見《民法》第 1017 條第一項,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 B共同財產制為約定財產制之一,依《民法》第 1031 條,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 C分別財產制亦為約定財產制之一,依《民法》第 1044 條,分別財產,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 D統一財產制不在《民法》所列的夫妻財產制類型之中,夫妻無從選用,為本題應選的答案。
記憶點
一個法定、兩個約定:法定財產制加上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沒有統一財產制。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