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民法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5 單選

依我國民法之規定,下列關於夫妻財產制之敘述,何者錯誤?

  1. A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民法另有規定外,以共同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2. B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3. C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4. D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得以契約廢止其財產契約,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

正解 A —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民法另有規定外,以共同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民法概要」第 5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民法》第 1005 條在夫妻未訂立財產制契約時的補充規定,以及財產制契約的書面與登記要求。

正解理由

依《民法》第 1005 條,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本選項把補充適用的制度寫成共同財產制,與條文所定的法定財產制不符;共同財產制是《民法》第 1031 條以下的約定財產制之一,必須經契約選擇才會適用,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未訂契約時補充適用的是法定財產制而非共同財產制,與《民法》第 1005 條不合,即為所求。
  2. B與《民法》第 1007 條相符,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敘述正確。
  3. C與《民法》第 1008 條第一項相符,該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敘述正確。
  4. D與《民法》第 1012 條相符,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得以契約廢止其財產契約,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敘述正確。

記憶點

沒約定就走法定財產制;要約定得用書面,要對抗第三人還得再登記。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同科相關題民法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5 題

→ 看完整「民法概要」歷屆題庫 · → 108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