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單選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規定,下列收益法之估價步驟中,何種排列次序較為正確?①計算淨收益 ②推算總費用 ③決定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 ④推算有效總收入 ⑤蒐集總收入、總費用及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等資料 ⑥計算收益價格
- A①⑤②③④⑥
- B⑤①②④③⑥
- C⑤④①②⑥③
- D⑤④②①③⑥
正解 D — ⑤④②①③⑥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19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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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4 條所定收益法估價程序的六個步驟及其先後順序。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4 條,收益法估價之程序為:一、蒐集總收入、總費用及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等資料;二、推算有效總收入;三、推算總費用;四、計算淨收益;五、決定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六、計算收益價格。對應題目所給編號依序即為⑤④②①③⑥,故選 D。
逐項排除
- A把①計算淨收益排在最前,資料尚未蒐集即先計算淨收益,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4 條第一款以蒐集資料為起點的順序不合。
- B蒐集資料後緊接①計算淨收益,跳過④推算有效總收入與②推算總費用;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42 條第一項,有效總收入減總費用才是淨收益,順序顛倒。
- C把⑥計算收益價格排在③決定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之前,然而《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0 條直接資本化法係以淨收益除以收益資本化率求取價格,率未決定則價格無從計算。
- D⑤④②①③⑥ 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4 條第一款至第六款逐款相符,為應選項。
記憶點
先蒐集資料,再推收入、扣費用、得淨收益、定率,最後才算收益價格。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