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單選
關於不動產經紀業及經紀人員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經營國外不動產仲介業務者,以依法辦理登記之公司或商號為限
- B外國人依中華民國法律不得參加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或參加營業員訓練
- C經紀業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即可開始營業
- D經紀業應於經紀人到職之日起 15 日內,造具名冊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層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正解 D — 經紀業應於經紀人到職之日起 15 日內,造具名冊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層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10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經紀業的設立程序、國外業務的組織型態限制、外國人應考資格與經紀人到職備查期限。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2 條,經紀業應於經紀人到職之日起十五日內,造具名冊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層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選項所述期限、造冊、層報與異動亦同四個要素與條文完全一致,故選 D。
逐項排除
- A錯誤。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5 條第一項,經營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者,應以公司型態組織依法辦理登記為限,商號不在其列。
- B錯誤。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38 條第一項,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或參加營業員訓練,僅受僱為經紀人員時另須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 C錯誤。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7 條第一項,經主管機關許可、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後,尚須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方得營業。
- D正確。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2 條所定十五日內造具名冊層報備查、異動時亦同的內容相符。
記憶點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開業三段式是許可、登記、入公會,到職備查則是十五日。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