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2 單選

下列有關不動產經紀人員經紀業之敘述,何者錯誤?

  1. A經紀業因業務需要,必要時得以在其公司工作多年,表現良好,但未具備經紀人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2. B經營仲介業務者,應揭示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
  3. C經紀業刊登廣告與銷售內容時,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
  4. D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正解 A — 經紀業因業務需要,必要時得以在其公司工作多年,表現良好,但未具備經紀人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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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經紀業僱用人員的資格禁止規定,以及揭示報酬標準、廣告內容與說明書解說三項業務義務。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7 條,「經紀業不得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條文採全面禁止,未設「業務需要」或「表現良好」的例外;同條例第 13 條並把經紀人員限於考試及格領有經紀人證書者,以及訓練合格或考試及格且完成登錄領有經紀營業員證明者,年資無法取代這道資格門檻,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敘述錯誤。《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7 條禁止經紀業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條文並無因業務需要或年資表現而放寬的但書。
  2. B敘述正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0 條規定經營仲介業務者應揭示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
  3. C敘述正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1 條第二項規定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
  4. D敘述正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3 條第一項規定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記憶點

資格是硬門檻,年資與績效都換不到證照。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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