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單選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對私有空地之處置,下列何者錯誤?
- A規定照價收買者,以收買當期之平均市價為準
- B逾期未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者,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二倍至五倍之空地稅或照價收買
- C依規定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之土地,其新建之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五十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不予核發建築執照
- D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地,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分別劃定區域,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
正解 A — 規定照價收買者,以收買當期之平均市價為準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21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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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平均地權條例》對私有空地限期建築、加徵空地稅與照價收買之處置,以及照價收買地價之計算標準。
正解理由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31 條第三款,依同條例第 26 條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其地價以收買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A) 稱以收買當期之平均市價為準,計算基準與條文不符,為錯誤敘述,故選 A。
逐項排除
- A錯誤。《平均地權條例》第 31 條第三款明定,依第 26 條照價收買之土地,以收買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本選項改稱平均市價,與條文不符,即為應選之答案。
- B正確。《平均地權條例》第 26 條第一項後段規定,逾期未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者,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二倍至五倍之空地稅或照價收買。
- C正確。《平均地權條例》第 26 條第二項規定,經依規定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之土地,其新建之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五十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不予核發建築執照。
- D正確。《平均地權條例》第 26 條第一項前段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地,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分別劃定區域,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
記憶點
空地照價收買的地價是收買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不是市價;空地稅按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二倍至五倍。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