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house-112-1-civil-law-007":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24},"民法概要","civil-law","民法概要 · Civil Law","民法","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house-112-1-民法概要-007","house-112-1-civil-law-007",112,1,7,"依民法之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多少，則超過之部分會無效？",{"A":17,"B":18,"C":19,"D":20},"12","16","20","25","B",null,"本題考點：約定利率的法定上限，以及超過上限部分的效力。\n【正解理由】《民法》第 205 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條文所定的分水嶺就是週年百分之十六，超過的部分不生效力，未超過的部分仍然有效，故選 B。\n【逐項排除】\n(A) 週年百分之十二是《民法》第 204 條第一項的門檻：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該條給的是提前清償權，不是使約定無效，本項錯誤。\n(B) 與《民法》第 205 條所定的週年百分之十六完全相符，效果也正是「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本項正確。\n(C) 週年百分之二十並非《民法》第 205 條所定的數額，套用在本題的問法上並不成立，本項錯誤。\n(D) 週年百分之二十五同樣不是《民法》第 205 條所定的數額；債編關於利率的三個數字分別見於第 203 條、第 204 條與第 205 條，其中並無百分之二十五，本項錯誤。\n【記憶點】五、十二、十六：法定利率百分之五，逾百分之十二可提前清償，超過百分之十六的約定部分無效。",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house-112-1-civil-law-006","甲向乙購買乙對於丙的債權，但丙已於買賣前清償系爭債權而使該債權消滅，請問該買賣契約之效力如何？",6,{"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house-112-1-civil-law-008","下列何種契約性質上屬於要物契約？",8,{"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house-112-1-civil-law-005","甲向乙推銷一只古董錶，甲出價新臺幣（下同）10 萬元問乙要不要買，乙答覆說：「如果 8 萬元我就買」，請問乙的答覆性質上為何？",5,{"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house-112-1-civil-law-009","依民法之規定，有關租賃契約之效力，下列何者錯誤？",9,{"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house-112-1-civil-law-004","下列情形，那一行為需向法院聲請撤銷，才會發生撤銷之效力？",4,{"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house-112-1-civil-law-010","為動產物權讓與之交付，倘受讓人已先占有動產，於讓與合意時即生動產所有權取得之效力，學理上稱之為何？",10,[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house-114-1-civil-law-007",114,"不同之權利主體以法律行為方式，形成了彼此間之法律關係。嗣後，當事人一方發現自己已為之意思表示發生錯誤，乃依民法第 88 條規定行使撤銷權。下列相關之敘述，何者錯誤？",{"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house-113-1-civil-law-007",113,"甲與乙訂立租賃契約，將丙所有之 A 屋出租於乙，並交付於乙。嗣後，丙對乙起訴，請求乙返還 A 屋，致乙不能為約定之使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house-111-1-civil-law-007",111,"在無因管理之規定中，若管理人管理事務時，利於本人，且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者，管理人不得向本人主張下列那種請求權？",{"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house-110-1-civil-law-007",110,"關於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house-109-1-civil-law-007",109,"甲借給乙 100 萬元，借期屆至，甲請求乙返還 100 萬元借款，乙因此開立 100 萬元之本票交由甲受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8668912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