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house-110-1-civil-law-015":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24},"民法概要","civil-law","民法概要 · Civil Law","民法","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house-110-1-民法概要-015","house-110-1-civil-law-015",110,1,15,"關於買賣瑕疵擔保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17,"B":18,"C":19,"D":20},"買受人對於由他地送到之物，主張有瑕疵，不願受領者，買受人無暫為保管之責","從物有瑕疵者，買受人得就主物併同從物，解除全部契約","為買賣標的之數物中，一物有瑕疵者，買受人僅得就有瑕疵之物為解除，但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如因有瑕疵之物，與他物分離而顯受損害者，得解除全部契約","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出賣人就另行交付之物，不負擔保責任","C",null,"本題考點：物之瑕疵擔保中，數物買賣、主物從物與種類之債三種情形下解除權的範圍。\n【正解理由】《民法》第 363 條第一項規定為買賣標的之數物中，一物有瑕疵者，買受人僅得就有瑕疵之物為解除；同條第二項規定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如因有瑕疵之物與他物分離而顯受損害者，得解除全部契約。選項 C 前後兩句都與條文吻合，故選 C。\n【逐項排除】\n(A) 《民法》第 358 條第一項規定買受人對於由他地送到之物主張有瑕疵而不願受領者，如出賣人於受領地無代理人，買受人有暫為保管之責，本項寫成無保管責任。\n(B) 《民法》第 362 條第二項規定從物有瑕疵者，買受人僅得就從物之部分為解除；同條第一項反過來規定因主物有瑕疵而解除契約者，其效力才及於從物。\n(C) 與《民法》第 363 條第一項、第二項一致；該條第一項後段並定，其以總價金將數物同時賣出者，買受人並得請求減少與瑕疵物相當之價額。\n(D) 《民法》第 364 條第一項的另行交付請求權敘述無誤，但同條第二項明定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本項寫成不負擔保責任。\n【記憶點】瑕疵在哪就解哪一個，唯有分離會顯受損害時才准整包解除。",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house-110-1-civil-law-014","關於合夥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14,{"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house-110-1-civil-law-016","關於果實自落於鄰地，而鄰地非為公用地者，下列何者正確？",16,{"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house-110-1-civil-law-013","下列何種情形，當事人一方須以向法院聲請撤銷方式為之？",13,{"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house-110-1-civil-law-017","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多少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下列何者正確？",17,{"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house-110-1-civil-law-012","關於連帶債務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12,{"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house-110-1-civil-law-018","依民法第 880 條規定，實行抵押權期間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幾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18,[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house-114-1-civil-law-015",114,"依現行民法物權編有關不動產所有權相鄰關係規定之內容，下列之選項，何者正確？",{"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house-113-1-civil-law-015",113,"甲以行使普通地上權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在乙已登記之 A 地上有 B 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house-112-1-civil-law-015",112,"甲於民國（下同）107 年 9 月間向乙租車公司租用自小客車環島，然卻積欠乙租金新臺幣 3 萬元，乙於 108 年 9 月催告後甲仍不為給付，乙便於 109 年 8 月訴請甲給付租金，於 110 年 9 月獲勝訴判決確定。下列何者正確？",{"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house-111-1-civil-law-015",111,"甲與乙結婚，生有三個女兒丙、丁、戊。丙因未婚生有二子庚及辛，曾與其母乙發生重大爭吵及言語侮辱情事，而遭甲表示剝奪其繼承權。丁則於甲生前即已向甲表示，當甲百年後將拋棄繼承權。設甲死亡時留有遺產現金 600 萬元，並未立有遺囑。問:甲之遺產依法應如何分配？",{"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house-109-1-civil-law-015",109,"甲現年十七歲，在山中拾獲名貴木材一塊，嗣後該木材遭乙竊取，乙請人雕刻成名貴的佛像，以高價出售於惡意的丙，並交付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8668912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