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house-105-1-civil-law-021":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24},"民法概要","civil-law","民法概要 · Civil Law","民法","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house-105-1-民法概要-021","house-105-1-civil-law-021",105,1,21,"有關物權之優先性，在同一標的物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7,"B":18,"C":19,"D":20},"當所有權與定限物權併存時，所有權之效力依舊優先於定限物權","當內容或性質相衝突之物權併存時，二者效力均等","先成立用益物權，再設定擔保物權時，該擔保物權不得對抗該已成立之用益物權","先成立擔保物權，再設定用益物權時，該擔保物權人無論如何皆可主張塗銷該用益物權","C",null,"本題考點：同一標的物上數個物權併存時的優先次序，以及成立在先的用益物權對後設定擔保物權的效力。\n【正解理由】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併存於同一不動產時，依成立的先後決定其效力次序。用益物權先成立者，標的物的使用收益權能已先行歸屬於該物權人，其後設定的擔保物權只能就存有該負擔的價值取償，不得對抗已成立的用益物權，故選 C。反向的情形則由《民法》第 866 條處理，該條第一項規定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n【逐項排除】\n(A) 定限物權是就他人之物取得特定支配權能，其存續期間內所有權的行使受該權利限制，所有權並不優先於定限物權。\n(B) 內容或性質相衝突之物權併存時，仍依成立先後定其次序，並非二者效力均等。\n(C) 用益物權成立在先時，後設定之擔保物權須承受該既存負擔，不得對抗，本項正確。\n(D) 依《民法》第 866 條第二項，須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受有影響」時，法院始得除去該權利或終止該租賃關係後拍賣之，並非抵押權人無論如何皆可主張塗銷該用益物權。\n【記憶點】物權排隊看先來後到；抵押權要清掉後設的用益權，還得先證明實行受了影響。",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house-105-1-civil-law-020","依民法之規定，承租人因下列何種情形致失火而使租賃物毀損、滅失者，應對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20,{"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house-105-1-civil-law-022","民法第 796 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假設甲僅有抽象輕過失，且乙知其越界未即提出異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22,{"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house-105-1-civil-law-019","有關贈與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19,{"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house-105-1-civil-law-023","有關地上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23,{"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house-105-1-civil-law-018","甲將透天厝（不含基地）立約賣給乙後，尚未交付予乙前，即逢超級強烈颱風來襲，致透天厝完全倒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8,{"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house-105-1-civil-law-024","民法規定，區分地上權人得與其設定之土地上下有使用、收益權利之人，約定相互間使用收益之限制。其約定未經土地所有人同意者，於使用收益權消滅時，土地所有人不受該約定之拘束。此之「其設定之土地上下有使用、收益權利之人」不包含下列何種？",24,[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house-114-1-civil-law-021",114,"民法對於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於第 1138 條設有明文規定。下列相關之說明，何者正確？",{"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house-113-1-civil-law-021",113,"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民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為其夫妻財產制。關於夫妻財產制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house-112-1-civil-law-021",112,"就法定夫妻財產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house-111-1-civil-law-021",111,"關於租賃法律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house-110-1-civil-law-021",110,"關於共同財產所負之債務，而以共同財產清償者，下列何者正確？",178668912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