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55},["ShallowReactive",2],{"q-house-105-1-brokerage-law-036":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24},"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brokerage-law","經紀相關法規 · Brokerage Regulation","經紀相關法規","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house-105-1-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036","house-105-1-brokerage-law-036",105,1,36,"關於公寓大廈營運與管理維護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17,"B":18,"C":19,"D":20},"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決議，為管理委員會的職務之一","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不得同時受聘於 2 家以上之管理維護公司","利害關係人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管理委員於必要時得拒絕之，並應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臨時會議","公寓大廈之住戶非該專有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者，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或規約另有規定外，不得被選任、推選為管理委員、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B",null,"本題考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理服務人專章對受僱管理服務人員的執業限制，兼考管理委員會職務範圍。\n【正解理由】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4 條第三款，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執行業務，不得同時受聘於二家以上之管理維護公司。此為受僱人員法定四款義務之一，與選項所述完全一致，故選 B。\n【逐項排除】\n(A) 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第四款所定管理委員會職務為「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是建議而非決議。\n(B) 正確：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4 條第三款的文字相符，為應選項。\n(C) 錯誤：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5 條，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等文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並無得拒絕後召開臨時會議的設計。\n(D) 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五項定住戶非該專有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者，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或規約另有規定外，得被選任、推選為管理委員、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選項將容許寫成禁止。\n【記憶點】受僱的管理服務人員只能專屬一家公司，管委會對興革事項只有建議權。",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house-105-1-brokerage-law-035","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住戶對於非屬專有部分之利用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35,{"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house-105-1-brokerage-law-037","區分所有權人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2 條，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於判決確定後 3 個月內不自行完成者，經管理委員會聲請法院拍賣之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37,{"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house-105-1-brokerage-law-034","關於公寓大廈起造人行為規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34,{"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house-105-1-brokerage-law-038","關於公寓大廈公共基金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38,{"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house-105-1-brokerage-law-033","公寓大廈內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樓梯間，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屬於何種型態？",33,{"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house-105-1-brokerage-law-039","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聘請資深之專家、學者及建築師、律師，並指定公寓大廈及建築管理主管人員，組設何種委員會處理公寓大廈爭議事件？",39,[51],{"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house-106-1-brokerage-law-036",106,"專有部分之樓地板維修時，原則上維護費用應由誰負擔？",1786689136363]